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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法盘线绕阳河大桥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法盘线绕阳河大桥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省道法盘线绕阳河大桥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路〔2025〕282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人为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盘锦市盘山县与锦州北镇市交界处,起于锦州北镇市柳家乡大兴庄村南侧,止于盘锦市盘山县高升街道后屯村西侧,项目起终点均位于省道法盘线上,路线全长2.954公里。
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路面宽度10.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省道法盘线绕阳河大桥改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以及配合竣工设计文件的编制,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竣工设计文件编制等工作。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594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施工计划工期(开工至完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建设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质等级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1项、第2(1)项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1项、第2(2)项、第3项要求。 |
| 财务要求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2024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 企业业绩 |
1.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内,完成过1个二级(或二级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须包括单座桥梁总长度不小于1000m特大桥梁主体工程)任务。 2.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完成过1个施工标段合同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建)工程(施工内容须包括单座桥梁总长度不小于1000m特大桥梁主体工程)的施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1项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2项要求。 |
| 主要人员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1个施工标段合同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建)工程(施工内容须包括单座桥梁总长度不小于1000m特大桥梁主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职务。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1个二级(或二级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须包括单座桥梁总长度不小于1000m特大桥梁主体工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职务。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1个施工标段合同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改建)工程(施工内容须包括单座桥梁总长度不小于1000m特大桥梁主体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注:(1)以上3名主要人员不可重复。(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3)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最多为 1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承担,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如有)。
注:如A、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和B。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成公路建设养护市场交易主体身份诚信库入库。相关操作手册查阅网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 年 2 月 2 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ln.gov.cn)、《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s://jtysj.panji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邮政编码:124000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 箱:zzhwzh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