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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兽用生物制品区域性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兽用生物制品区域性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大泗镇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江苏中药科技园内 |
建设单位 |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
环评机构 |
泰州泰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发挥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江苏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和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技术优势,承担农业农村部和江苏省政府部门下达的兽用生物制品监测任务,并承接第三方委托的检测任务,保障畜牧业稳产保供和公共卫生安全,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和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拟投资3000万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大泗镇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江苏中药科技园内改造现有闲置房屋约2200㎡新建兽用生物制品区域性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拟改造检验动物饲养区、检验实验室约2200㎡,购置基因测序仪、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等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检测江苏省15~20家生产企业、覆盖华东地区40家企业,检验300批次,将兽用生物制品区域性检验实验室发展为区域性中心,加强动物科学用药指导以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和维护畜牧业及宠物业健康持续发展,建立长期稳定监测机制,确保兽药产品安全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保障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期检验有机废气经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和甲醇有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1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动物暂养废气经一体扰流喷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表2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甲醇、氨、硫化氢、氯化氢、臭气浓度产生。因产生量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甲醇、氯化氢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3中相应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表1中相应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设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并消毒后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项目检验过程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基本为台式仪器设备,涉及不到大型设备设施的使用。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生物安全柜、环保通风橱、纯水制备机组、空调净化机组、污水处理站等设备设施。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治理措施后,经预测项目投入运营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检验废液、检验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动物尸体、废垫料、废空气过滤器、废活性炭和活性炭过滤棉、污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紫外灯管和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普通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弃物等一般工业废弃物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其中纯水制备废弃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普通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
2.江苏张驰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汽车铝合金轮毂项目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件汽车铝合金轮毂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243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张驰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泰州泰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满足市场需求,江苏张驰轮毂制造有限公司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数备〔2025〕1472号),拟投资360万元利用现有1#生产车间对现有汽车铝合金轮毂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1台旋压机建设年产10万件汽车铝合金轮毂项目。项目建成后在保持现有年产50万件汽车铝合金轮毂产能不变的基础上,将现有年产50万件铸造汽车铝合金轮毂调整为10万件旋压汽车铝合金轮毂和40万件铸造汽车铝合金轮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预热、热处理过程使用的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其有组织燃烧废气(烟尘、SO2、NOX、烟气黑度)能达到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表1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限值后分别经新建15m高6#、7#排气筒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依托现有1#危废暂存间所设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1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后经现有15m高5#排气筒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3中其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表3中颗粒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设备设施为旋压机等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治理措施后,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同时项目所在地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氧化皮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置。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暂存在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