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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市推动渔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大海发〔****〕*号)、《关于印发大连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及“木改钢”奖励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大海发〔****〕**号)等文件精神,****年*月**日大连市组织各区市县渔业主管部门、行业专家开展全市渔船更新改造联合验收评审,经专家造价评审、材料核验、市级统一验收,我市辽瓦渔*****等**艘近海捕捞渔船完成整船更新改造并全部验收合格。现将上述渔船验收结果及补助资金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组织补助资金发放。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便于反馈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
附件:瓦房店市****年**月**日-****年**月*日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市级验收结果.doc
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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