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年复配分装3.7万吨汽车专用油液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5-20
发布于
江苏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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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淮安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年复配分装*.*万吨汽车专用油液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依托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一期项目**号厂房*万平方米及其综合站房、废水处理站、危废仓、危化仓等配套设施,扩建完成后形成年分装机油*****吨、年产汽车冷却液****吨生产能力(汽车冷却液生产工艺通过物理复配,不涉及化学反应),配套建设年产***万件*L发动机油包装瓶和***万件*L发动机油包装瓶(全部自用)。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实施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搅拌罐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有机废水预处理(处理工艺:一体化气浮机)后,同地面清洗水及初期雨水进入经生化系统(处理工艺:AAO+AO+MBR)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以及纯水制备浓水、冷却水排水一同接管至淮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设置*根排气筒。

吹塑、灌装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储罐区废气合并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FQ-***)排放。

污水站废气经加盖密闭管道收集至“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FQ-***)排放。

吹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机油存储废气和灌装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排放限值。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吹塑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塑料粒子输送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含****年修改单)表*中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中其他颗粒物排放限值。

*.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弃过滤网、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废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边角料、废模具、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RO膜、收集粉尘、废布袋等,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落实“五即”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罐区等进行重点防渗。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智造一期****m*事故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全厂设置以*号、*号、*号、*号、*号、*号、**号厂房、东厂区污水处理站和危废库边界为起点的***m卫生防护距离,*号、**号厂房和罐区边界为起点的**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号)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排污口附近醒目设置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修订)》(苏环发〔****〕*号)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按《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如下:

*.本项目水污染物(接管量):

生活废水:废水量≤***吨,COD≤*.****吨、SS≤*.****吨、氨氮≤*.****吨、总氮≤*.****吨、总磷≤*.****吨、动植物油≤*.****吨。

生产废水:废水量≤****吨,COD≤*.***吨、SS≤*.****吨、氨氮≤*.****吨、总氮≤*.****吨。

项目建成后全厂水污染物(接管量):

生活废水:废水量≤******.**吨,COD≤**.****吨、SS≤**.****吨、氨氮≤*.****吨、总氮≤*.****吨、总磷≤*.****吨、动植物油≤*.****吨、LAS≤*.***吨。

生产废水:废水量≤*****.*吨,COD≤**.****吨、SS≤*.****吨、氨氮≤*.****吨、总氮≤*.****吨、总锌≤*.***吨、总铜≤*.***吨、总锰≤*.***吨、氟化物≤*.***吨、石油类≤*.***吨、LAS≤*.***吨。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VOCS≤*.***吨。(无组织):颗粒物≤*.****吨、VOCS≤*.****吨。

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吨、二氧化硫≤*.***吨、氮氧化物≤**.****吨、氨≤*.****吨、硫化氢≤*.*****吨、VOCS(甲苯、二甲苯、苯系物、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其他非甲烷总烃等)≤**.****吨。(无组织):颗粒物≤*.****吨、二氧化硫≤*.****吨、氮氧化物≤*.****吨、氨≤*.****吨、硫化氢≤*.****吨、VOCS(甲苯、二甲苯、苯系物、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其他非甲烷总烃等)≤*.****吨。

*.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项目由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纳入“双随机”执法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分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

(备案证号:淮工政审备〔****〕**号)

抄送: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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