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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安乡县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弥补棉花加工链的不足,确保项目公正、公开,现将加工企业设备更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型棉花加工企业。
二、遴选条件
*、实行“先建后补”。申报企业须为***型加工企业,投资总额达到**万以上且年加工皮棉***吨以上。
*、申报主体必须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记录;主体法人银行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三、支持政策
*、单台设备的补助标准不超过单台设备更新投资总额的**%。企业完成设备更新并通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后拨付**%,余下补助资金在设备完成一个加工季的加工任务后再行拨付。
*、项目补助资金仅对于****年的建设内容予以补助,此前建设的内容不予支持,也不得计入完成的项目任务量。
四、申报程序
*、主体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经营主体,向安乡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
*、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主体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择优拟定实施主体。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符合企业设备更新的主体。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安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五、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申报资料送达地点:安乡县农业农村局经济作物工作站。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