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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年度重点领域省级能效标杆企业遴选工作的安排,推动工业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突出能效标准引领作用,现就做好我区****年度省级能效标杆企业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涵盖以下行业:原油加工、煤制焦炭、甲醇、煤制烯烃、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乙二醇、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钢铁(含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弧炉冶炼等工序)、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工业硅、镁冶炼、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酯涤纶等。
二、基本条件
申请省级能效标杆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或优于本行业《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分级管理指标体系》的A级水平。
(三)按国家标准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GB*****要求并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四)已制定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并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六)近三年无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与的企业,严格按照省级通知要求编制《****年度重点领域省级能效标杆企业申请报告》(含附件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于****年*月**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份)报送至示范区工业商务局。我局将联合示范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将统一推荐至省工信厅。
四、其他事项
省级能效标杆企业有效期为*年,鼓励企业持续提升能效水平,积极参与年度遴选。
省上最终评审确定的标杆企业,将择优推荐参加国家能效“领跑者”遴选。
附件:****年度重点领域省级能效标杆企业申请报告.docx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