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的通告(住保租〔2026〕001号批次)
资审
发布时间:
2026-03-04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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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认租工作已结束,共****户家庭提交了认租申请,其中两房户型认租家庭****户,小三房户型认租家庭***户,三房户型认租家庭***户。现将认租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名单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共****户,不合格认租家庭共***户(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及异议申请

  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应当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认租家庭如对取消认租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

  四、重要提示

  (一)认租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租,应当于****年*月*日**:**至*月**日**:**在线提交撤销本批次住房认租申请。

  具体操作路径: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系统”->“撤销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次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名单及选房名单。

  (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

  *.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五)公示结束后,选房通告和选房名单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六)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 >****-********,接听时间:工作日*:**-**:**,**:**-**:**。

  (七)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

  咨询电话:****-******** >****-********,接听时间:工作日*:**-**:**,**:**-**:**。

  附件:

  *.认租住保租〔****〕***号批次两房户型合格认租名单

  *.认租住保租〔****〕***号批次两房户型不合格认租名单

  *.认租住保租〔****〕***号批次小三房户型合格认租名单

  *.认租住保租〔****〕***号批次小三房户型不合格认租名单

  *.认租住保租〔****〕***号批次三房户型合格认租名单

  *.认租住保租〔****〕***号批次三房户型不合格认租名单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年*月*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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