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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认租工作已结束,共****户家庭提交了认租申请,其中两房户型认租家庭****户,小三房户型认租家庭***户,三房户型认租家庭***户。现将认租资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名单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合格认租家庭共****户,不合格认租家庭共***户(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及异议申请
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应当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认租家庭如对取消认租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
四、重要提示
(一)认租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租,应当于****年*月*日**:**至*月**日**:**在线提交撤销本批次住房认租申请。
具体操作路径: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系统”->“撤销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次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名单及选房名单。
(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
*.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五)公示结束后,选房通告和选房名单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六)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 >****-********,接听时间:工作日*:**-**:**,**:**-**:**。
(七)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
咨询电话:****-******** >****-********,接听时间:工作日*:**-**:**,**:**-**:**。
附件:
*.认租住保租〔****〕***号批次两房户型合格认租名单
*.认租住保租〔****〕***号批次两房户型不合格认租名单
*.认租住保租〔****〕***号批次小三房户型合格认租名单
*.认租住保租〔****〕***号批次小三房户型不合格认租名单
*.认租住保租〔****〕***号批次三房户型合格认租名单
*.认租住保租〔****〕***号批次三房户型不合格认租名单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年*月*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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