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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区域公共品牌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西办通〔****〕**号)和《工作提醒函》(西市监函〔****〕***号)等要求,为持续深化西双版纳区域公共品牌建设,规范品牌产品准入管理,现围绕罗非鱼、蜂蜜产业,面向社会征集产业规模大、市场优势明显、质真价实的罗非鱼、蜂蜜产业产品作为西双版纳区域公共品牌候选产品。
一、准入标准和条件
申报罗非鱼产品作为西双版纳区域公共品牌并使用公共品牌专用标识的生产经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西双版纳州注册登记、正常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主体或相关组织,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罗非鱼产品全部来自西双版纳州辖区;
(三)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近*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机制;
(五)年销售额初级产品:≥***万元;精深加工产品:≥****万元;
(六)承诺遵守公共品牌管理规定,自愿接受监督。
申报西双版纳雨林蜂蜜作为西双版纳区域公共品牌并使用公共品牌专用标识的生产经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西双版纳州注册登记、正常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主体或相关组织,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产品原材料均来自西双版纳州辖区;
(三)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近*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备稳定的质量管控体系和追溯机制,其中有机产品获证企业应具有边界清楚的原料生产基地图,面积未被重复认证;
(五)年产值要求:初级蜂蜜产品:≥***万元;精深加工产品:≥****万元;
(六)年销售量(销售额)要求:申请的单品年销售额在***万元以上;
(七)承诺遵守公共品牌管理规定,自愿接受监督。
二、申请材料
申请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西双版纳区域公共品牌使用申请书、授权申请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产地证明等资质证明;
(三)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四)申报产品或服务质量检测报告;
(五)企业信用报告;
(六)上年产值、近*年营业额及申请产品的销售数据证明材料;
(七)产品高清图片;
(八)其他证明符合准入条件的文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对照评选标准及申报指南,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区域公共品牌申报登记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申报主体需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虚假申报、隐瞒信息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参与申报经营主体将申报材料需按要求整理成册,报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初步审核后,于****年*月**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扫描件同步报送至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遮路*号),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四)本公告****年*月*日至*月**日**:**前有效。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及来访等方式向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反映。通信地址:州纪委监委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
罗非鱼、蜂蜜产业选品工作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尹碧璐,*******。邮箱:xsbnznyncjyzy@***.com。
附件:
附件*.西双版纳区域公共品牌授权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西双版纳区域公共品牌授权申请承诺书.doc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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