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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字第 3210842026XG0098647 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 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 1 | 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建设单位(个人) | 法长张 |
|---|---|
| 建设项目名称 | 住宅(沈长森) |
| 设 位置 128 | 汤庄镇汤庄村十组 |
| 球 设 规 模 | 总用地面积1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
| 农村完基地批准书 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段 | |
| 遵守事项 | |
|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有关建 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 |
| 为。 | 。依法应当取得本证,但未取得本证或违反本证规定的,均属违法行 |
|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 |
| 交流险。 | |
| Salag |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