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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经开区党政办、区招商投资局,各有关企业:
为扎实做好****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号)(附件*)转发给你们。
一、奖补标准
****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采取“公开申报、 免申即享、揭榜挂帅”方式安排项目,各支持方向奖补标准详见《申报指南》(附件*),结合当前企业投资能力实际,奖补金额原则上在**万元以下的项目不予支持;支持项目根据****年预算进行总控制。
在专家评审环节,给予领军、链主企业(含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申报项目加*分,中小型硬科技企业申报项目加*分,以及在聘期内“科技副总”接受企业项目加*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高竹新区产业项目可自主选择申报川渝两省市产业扶持政策、奖补资金。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名单。
*.申报项目须在申报截止日前**个月内开始实施(特定项目实施期见《申报指南》)
*.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含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查实以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三年内不得申报,超期未验收的不得申报(系统将自动屏蔽,待验收后系统自动解除)。
(二)分类项目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的申报项目,投资额条件放宽至**%;除领军(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外,其余企业(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个(申报通知涉及的免申即享、揭榜挂帅、技改专项贷项目不占限制个数指标)。充电桩等中央资金项目可不受个数限制。
三、工作要求
一是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特定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及时与各业务科室对接,做好线上申报工作。为避免申报截止日系统故障等不可控因素,请各企业尽早开展线上填报工作。
二是申报单位通过企业码上服务(网址:https://qycs.jjxxw.cq.gov.cn/door)首页点击“专项资金申报”进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指引,逐一填报相应数据及上传资料,“一键生成”申报书,无需另行提交电子及纸质申报书。不再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仅需提供票据清单,相关票据清单内容可直接从税务开票系统导出并按格式完成汇总、上传。
数字经济科(***室):周伟庆;***-********
经济运行科(***室):张 睿;***-********
节能环资科(***室):余 铜;***-********
产业发展科(***室):游春豪;***-********
招商投资科(***室):左凤琼;***-********
应急管理科(***室):邓粮友;***-********
服务中心 (***室):李大兰;***-********
附件:*.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号)
*.****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