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社会机构(组织)开展旭辉公元配建文化活动站建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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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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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庙街道作为佛山之源起,广府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历史底蕴深厚,文化资源禀赋,民俗风情独特。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推动街道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加速打造街道“一核心+多点位”的文化活动空间布局。根据做好广东省关于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佛山市、禅城区关于传承岭南广府文脉等工作要求,聚焦“打造岭南文脉之城”重要部署、全面打造魅力古镇工作思路,祖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现计划将旭辉公元配建文化活动站建设成为具有较高人文和审美价值、社会深度参与以及提供综合性公益文化服务的公共文化空间,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品质、多元化的文化需求。为保障该场馆的建设质量,特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机构(组织)参与建设运营。

  一、项目名称

  旭辉公元配建文化活动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位置和面积

  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号合盈家园**号楼一楼及二楼,建筑面积为****.**㎡(其中一层***.**㎡、二层***.**㎡)

  三、项目内容及委托年限

  委托社会机构(组织),以旭辉公元配建文化活动站为阵地,进场开展日常公益活动,如:书法、绘画、音乐、舞蹈等文化艺术展示、体验、学习、创作等。本次委托时长为五年,如建设运营效果不达标,委托方(祖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有权提前停止委托。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提供优质服务。进驻场地的社会机构(组织)需能够独立开展一项或多项文化艺术的传承传播活动,立足祖庙街道文化建设和市民需求,针对性提供高质量服务项目。

  (二)坚持公益普惠。进驻场地的社会机构(组织)需坚持公益原则,场地开放需要满足免费对外开放需求,日常活动需要满足公益惠民需求,不得在场地内开展经营性行为。

  (三)签订服务协议。开展服务前,中选的社会机构(组织)须按约定时间与祖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签订服务协议。社会机构(组织)负责对文化活动站进行部分或整体装修,承担全部装修费用,并负责服务项目的管理运营及项目运营所产生一切费用。

  (四)建立常态化机制。祖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每年至少对中选的社会机构(组织)开展一次考核,考核不达标的,终止社会机构(组织)在该项目的合作,祖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可按程序重新比选社会机构(组织)。

  五、社会机构(组织)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开展相关文化艺术展示的人才队伍。

  (二)具备丰富的书法、绘画等文化艺术教育经验。

  (三)属于祖庙街道辖区内的社会机构(组织)。

  (四)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资料提交

  (一)社会机构(组织)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根据资料清单按顺序整理,全部采用A*规格纸张装订成册,封面写上机构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纸质版机构简介,如有相关领域/项目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旭辉公元配建文化活动站建设项目方案。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材料及其它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二)资料递交及联系方式

  *.资料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文体中心大楼(佛山市福宁路塔坡街**号之一叠翠园),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 >****-********。

  *.资料递交截止期限: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为资料提交期,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根据报名情况,祖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已报名参加招募的社会机构(组织)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择机构。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祖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所有。

  附件:旭辉公元配建文化活动站平面图.doc

祖庙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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