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开招选“光影花城·乐游广州”跟着影视去旅行系列
文旅促消费活动第三方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消费季活动总体方案》部署要求,深入推动文旅融合创新发展,我局拟开展“光影花城·乐游广州”跟着影视去旅行系列文旅促消费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第三方合作单位,邀请具备良好资质单位的参加,提交密封报名材料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光影花城·乐游广州”跟着影视去旅行系列文旅促消费活动
第三方合作单位项目
二、项目背景
认真落实中办 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充分挖掘影视作品对城市文化形象与旅游消费的独特赋能作用,整合广州丰富的影视资源与城市消费场景,激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实现“以影引人、以演聚流、以游促消、以商承流”的良性循环,助力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持续释放强大的消费动能。
三、合作方式
本次促消费活动属惠民公益活动,由我局和第三方单位合作开展,第三方单位为本次活动提供免费服务。
四、活动时间
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起,至****年**月**日。
五、合作单位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文旅促消费活动承接经验;
(二)对我市文旅资源具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餐饮、景点及影视基地等;
(三)具有丰富的影视IP宣传资源,对本次活动提供宣传推广服务;
(四)搭建专门的组织运营团队,处理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六、合作单位报名资质要求,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作协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六)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报名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内容
(一)报名单位营业执照;
(二)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光影花城·乐游广州”跟着影视去旅行系列文旅促消费活动方案;
(四)同类型项目合作协议(合同)、总结报告等;
(五)授权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统一用A*纸张),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身份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统一装订并密封包装。
八、递交报名材料事项
(一)递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年*月**日**:**时,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恕不接收。
(二)递交报名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街*号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处(****房)。
(三)委托合作人信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处,联系人:邹小姐,联系电话:********。
九、材料评审、结果公示
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项目评审小组对提交报名材料当场验证开封,并审核报名内容。评审小组对报名人的资质条件、实施方案、投入资源等响应内容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评选范围。评审小组成员对报名单位的综合实力(技术、商务)进行审定,确定选定合作单位顺序,按程序报局领导审定中标供应商后,在局官网上公示结果。
附件下载: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