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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相关文件和项目库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号)及项目安排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到位时间及额度
****年*月**日,县财政局转发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号),资金额度为***万元。
二、项目计划安排
****年到位常态化帮扶资金***万元,结合县级实际,****年资金使用及项目计划安排具体如下:
*、****年计划投入***万元实施产业增收项目
计划投入***万元用于太东乡前进村采购农业机械(拖拉机及附属设备*台套、扒皮机*台)。
*、计划提取项目管理费*万元,用于支付项目管理各项费用。
三、项目实施单位及计划实施时间
该项目由依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计划实施时
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绩效目标
*、购置设备数量≥*台套;
*、设备质量合格率≥***%);
*、增加村集体积累,达到收入率≥*%;
*、使用人员满意度≥***%。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说明:以上资金使用及项目安排为计划数据,可按资金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监督举报电话:*****或****-******* >****-*******
受理单位:依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通讯地址:依安县永勤路***号
公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