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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年食堂耗材零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项目编号:CDSSWJ-****-***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年食堂耗材零星采购项目
三、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按实际发生供货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
四、项目简介:
(一) 项目内容:食堂耗材零星采购,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二) 采购用途:用于保障食堂耗材供应,稳定食堂运转。
(三) 项目包划分:本项目共计*个包,设置*名中选人。
(四) 项目性质:非法定政府采购。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六、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一)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比选申请人现场办理获取比选文件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U盘或移动硬盘(必须是格式化后的空白盘)至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号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登记(包括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并拷贝比选文件。
*.报名咨询电话:***-******** >***-********。
*.本项目比选文件免费获取,参选资格不得转让。
注:①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式获取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的比选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②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加比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比选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报名咨询电话联系比选人重新登记)。
七、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书递交起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二)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号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
注:比选申请书必须在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书。
八、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九、比选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号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
十、比选信息发布渠道:“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
十一、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比选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
(二)其他业务联系方式
*.领取中选通知书咨询电话:***-******** >***-********
*.比选申请人询问电话:***-******** >***-********
《报名信息登记表》(格式)--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年食堂耗材零星采购项目(*).docx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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