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贵阳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动态监控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动态监控在道路运输生产经营中的预警和防控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实际,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制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指导手册》,供各相关企业作管理参考。
现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指导手册》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年*月**日前向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反馈。
联系人:陈正霞
联系电话:****-******** >****-********
邮箱:gysjwczx@***.com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指导手册(征求意见稿)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指导手册
(征求意见稿)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xx-xx发布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贵阳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动态监控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动态监控在道路运输生产经营中的预警和防控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手册。
* 范围
本手册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的政策依据、技术标准、平台建设、车载终端管理、报警阈值设置、监控人员配置与管理、数据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手册适用于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使用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吨及以上的重型载货汽车开展经营性普通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体业户,以及向其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单位和第三方动态监控托管机构所开展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相关活动。
*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手册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手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手册。
-- GB ****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GB/T ***** 汽车行驶记录仪
-- GB/T *****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技术要求
-- GB/T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JT/T ***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 JT/T ***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 JT/T ***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
-- JT/T ****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 JT/T ****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
*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手册。
*.* 营运车辆
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的机动车,含道路客运、危货运输、普通货运(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吨及以上的重型载货汽车)等车辆。
*.* 动态监控
营运车辆运行过程中,依托卫星定位、智能视频(DSM/ADAS)、应急报警、无线通信设备,对车辆位置、车速、行驶路线、驾驶行为、车内状态、应急事件等开展实时监测、预警、处置、追溯的全过程管理活动。
*.* 企业自主监控
运输企业自建动态监控平台、配齐专职监控人员,对所属车辆开展全流程动态监控的管理模式。
*.* 第三方动态监控中心
受运输企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与技术能力,提供车辆定位、视频监控、违规预警、数据统计等专业化服务的机构。
*.* 电子围栏
在监控平台划定禁行区、限行区、专用线路、装卸区等虚拟边界,管控车辆违规进出、偏离路线等风险。
*.* 报警闭环处置
对动态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报警信息,按照“取证留存--分级干预--台账登记--跟踪销号”的流程,实现报警从触发到处置完毕的完整闭环。
* 基本要求
*.* 核心管理原则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企业应坚持“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实时预警、快速处置、全程留痕、闭环管理”核心原则,分级压实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岗位履职责任,实现风险早发现、违规早制止、隐患早治理。
*.* 总体管控要求
值守要求:动态监控岗位实行**小时不间断轮班值守,严禁脱岗、睡岗、空岗、顶岗,监控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人员配置:严格执行人员定编标准,每***台营运车辆配备*名专职监控人员,最低不得少于*人,监控人员须经运输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数据留存标准:车辆轨迹、报警音视频记录留存不少于*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年。对存在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在事后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涉交通事故、危货泄漏等突发事件监控数据单独封存留存。
设备联网要求:所有营运车辆须安装检测合格的卫星定位终端、应急报警装置。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和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按要求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即:道路客运、危货运输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简称联网联控系统),普通货运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简称公共平台),并保证数据实时、完整上传,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改装、拆除、遮挡、屏蔽、伪造、篡改、删除监控设备及信号。企业宜加大经费投入,在营运车辆上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对驾驶员违规操作、疲劳驾驶、违规使用手机等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
*.* 系统整体架构与数据传输规则
系统组成: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由车载终端、企业监控平台、各级政府监管平台、通信传输网络四部分构成。
数据流转链路:数据实行逐级传输、不得跨级穿透,固定链路为:车载终端→企业监控平台→政府监管平台。
终端接入规则:车载终端通过JT/T ***协议接入所属企业监控平台。
平台对接规则:政府监管平台仅通过JT/T ***协议对接下级监管平台及企业接入平台。
*.* 第三方托管管理要求
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动态监控的,不因委托而改变企业的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第三方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建设运维平台,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设置报警阈值。第三方负责**小时实时监控,及时向车辆所属企业推送违规信息、设备异常信息。车辆所属企业为动态监控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对驾驶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置、闭环管理。监控数据由第三方统一存储管理,数据留存时长、调取权限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 建设要素
*.* 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应严格遵守以下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国家法规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核心管理规章,规定了系统建设、人员配备、监控职责、报警处理、法律责任等全面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货运经营者应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
*.*.* 技术标准
GB/T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技术要求》--规定监控平台的功能、性能、数据交换等技术要求。
JT/T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规定车载终端的硬件、软件、功能要求。
JT/T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规定终端与企业平台之间的通信协议。
JT/T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规定企业平台与监管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标准。
GB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机动车的安全技术要求。
GB/T *****《汽车行驶记录仪》--规定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技术要求。
*.* 监控平台技术规范
*.*.* 平台准入与备案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备案,未备案平台不得投入使用。
*.*.* 平台执行标准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标准:
GB/T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平台技术要求》
JT/T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终端与企业平台通信)
JT/T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企业平台与监管平台数据交互)
*.*.* 平台基础功能
基础管理:车辆档案、人员档案、接入平台管理、参数配置功能
动态监测:车辆实时定位、轨迹回放、在线状态监测、设备故障识别
报警管理:超速、疲劳、离线、越界、终端遮挡等各类报警接收、展示、统计、上报
数据传输:支持断线补传、加密传输,保证数据连续完整
报表输出:自动生成在线率、报警统计、设备故障、月度分析等台账及报表
权限管理:分级设置操作权限,严禁无关人员篡改、删除数据
*.*.* 平台运维要求
监控平台需**小时持续、稳定运行,不得擅自关停系统、关闭报警提醒功能、屏蔽报警信息
系统出现故障、断网时,运维人员须第一时间抢修,并同步向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
平台必须保证监控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人为篡改、过滤原始动态数据
*.* 车载终端设备管理
*.*.* 终端执行标准
营运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须符合以下全部标准:
JT/T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GB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汽车行驶记录仪》
*.*.* 终端硬件必备功能
终端需集成卫星定位、行驶记录、音频、报警触发模块,原生具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离线报警、人为断电报警、天线遮挡报警功能。鼓励安装使用具有智能视频(DSM/ADAS)功能的终端硬件。
*.*.* 终端使用管理规定
车辆运营期间,车载终端必须保持通电、在线、正常工作,终端故障车辆禁止上路营运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改装、移位车载终端
除法规允许场景外,不得擅自修改终端域名、通信参数
*.*.* 终端巡检与维保
企业/第三方需建立终端定期巡检制度,每日核查终端在线状态、信号强度;出现硬件故障及时报修更换,故障处置全程登记台账。
*.* 报警阈值设置
以下阈值为法定强制标准,企业及平台不得擅自放宽、下调、关闭报警功能。
*.*.* 超速报警阈值
企业监控平台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按道路差异化设置限速:
*.企业设置的限速阈值不得超过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按照以下方式设置限速阈值: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Km/h、公路** Km/h;
(*)同方向只有*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 Km/h、公路** Km/h;
(*)同方向有*条以上机动车道道路,城市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 Km/h、城市未封闭的机动车道路** Km/h,公路上*座及以下客车** Km/h,其他车辆** Km/h(本条仅适用于贵州省内道路,省外道路的限速阈值设置,需依据当地地方性法规规定)
(*)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下陡坡等特殊路段,** Km/h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座及以下客车*** Km/h,其他车辆*** Km/h
(*)危货运输车辆特殊规定:高速公路上** Km/h,其他道路上** Km/h
(*)客车夜间行驶特殊规定: *座以上客车夜间(**时至次日*时,下同)限速阈值为日间的**%。
错误示例警示:某企业将车辆超速报警阈值统一设为**km/h,导致在限速***km/h的高速公路路段,车辆行驶到**km/h即频繁误报警,既增加了报警量,又降低了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而在限速**km/h的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公路上,即便车辆以超速比例达到***%的**km/h超速行驶,系统也不会触发报警,动态监控形同虚设,极易酿成恶性事故,这种“一刀切”的设置方式,必须严格禁止。
鉴于限速阈值的精准设置涉及道路等级识别、地理信息匹配、动态参数更新等专业技术,企业自身往往难以独立完成精细化管控。建议优先采用高精度电子地图、基于GIS的动态限速匹配系统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数据服务,借助技术手段自动识别当前道路类型、限速值及特殊路段,实现车辆限速阈值的实时、差异化自适应调整,从而在确保合规的同时,兼顾安全与效率,避免“一刀切”带来的管理漏洞或过度报警。
*.*.* 疲劳驾驶管控阈值
连续驾驶机动不超过*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分钟
客运驾驶员特殊规定: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小时、**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小时、任意连续*日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小时
危货运输驾驶员特殊规定: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小时
*.* 动态监控人员管理
*.*.* 人员编制标准
通用标准:
道路旅客运输、危货运输、以及拥有**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监控平台每接入***台车辆配备*名专职监控人员、最低不少于*人,车辆数量超出部分按进位计算。
岗位要求:监控人员专人专岗,不得兼任驾驶员、外勤、后勤等其他岗位
值守要求:实行**小时轮班值守,严禁脱岗、空岗、睡岗
*.*.* 上岗资质要求
监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动态监控法规、平台操作、报警处置流程,经企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 法定岗位职责
实时分析、处置车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纠正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
完整登记各类报警、设备故障、车辆离线信息,建立动态监控台账
对屡教不改的违规驾驶员,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上报
配合监管部门、保险机构调取监控数据、轨迹资料
定期统计分析监控数据,编制月度、季度监控报告
*.*.* 分类岗位职责
*.*.*.* 运输企业负责人
统筹本单位动态监控体系建设,保障监控人员、设备、经费到位,建立健全监控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定期督查监控台账、报警处置、人员值守情况,组织月度安全复盘,督促违规隐患闭环整改
配合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事故溯源工作,落实追责整改要求
*.*.*.* 专职动态监控人员
实时监控全部营运车辆行驶状态、定位轨迹、车载终端在线情况,按标准处置各类报警及设备异常告警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班次交接、遗留问题对接,杜绝监控空档期
按分级流程处置超速、疲劳驾驶、离线、越界、行车接打电话等各类报警,全程留存截图、通话记录、处置台账
每日排查车载终端故障、网络异常、平台卡顿等问题,同步上报运维部门维修
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驾驶员及时上报,配合开展安全教育、考核处罚工作
按要求统计车辆在线率、报警闭环率,填报监控报表,配合主管部门调取监控数据
*.*.*.* 营运车辆驾驶员
出车前检查车载定位、视频、应急终端运行状态,发现故障立即停止运营并上报
规范驾驶行为,主动配合监控人员的预警、提醒与核查,不得人为破坏、屏蔽监控设备
因紧急避险、交警指挥、道路故障等客观原因触发报警的,及时提交佐证材料
*.*.* 岗位红线纪律
严禁擅自关闭平台报警提醒、屏蔽报警弹窗、修改平台报警阈值与电子围栏参数
严禁删除、篡改、剪辑车辆行驶轨迹、报警原始音视频及台账数据
严禁包庇驾驶员违规行为,协助驾驶员规避动态监控监管
严禁私自泄露车辆运行数据、驾驶员信息、企业监控后台涉密数据
严禁电话敷衍处置报警、只提醒不跟踪、只登记不整改的行为
监控账号专人专用,严禁共用、转借账号,离岗时未锁屏、未退出账号
*.* 数据档案管理
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年。对存在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在事后应当及时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