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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粮食单产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节水增粮两大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玉米标准化种植示范样板,全面提升我县玉米产能、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生产水平,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助力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年粮油等重点作物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号)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整县推进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示范引领的原则,突出规模化种植、绿色化发展、节水化提质,优先遴选种植基础好、技术能力强、示范带动广、信用记录优的经营主体,确保项目落地见效、示范作用凸显、群众广泛受益。
二、遴选范围
五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玉米规模化种植、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种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种植大户等。
三、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资质合规合法:依法注册登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合法从事粮食种植活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
*、种植规模达标:拥有****亩以上种植地块,地块地势平整、土层深厚、土壤肥力均匀,交通便利、农机作业条件优良。绿色高产高效、节水增粮示范片区地块相对集中连片,能够满足标准化示范、技术展示、现场观摩推广需求,具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础。
*、技术能力过硬:熟练掌握良种优选、深松密植、科学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籽粒直收等高产高效集成技术。节水增粮申报主体,旱地:推广抗旱品种、深松蓄水、集雨窖、覆盖降解膜和加厚膜等技术;水地:集成推广水肥一体化,大力推广膜下滴灌、浅埋滴灌、微喷灌等技术,鼓励运用移动灌溉施肥机、高效水溶肥等设施,化控防倒、科学增密等措施,着力提升雨水利用效率和旱地单产水平。
*、示范带动较强:拥有稳定的种植团队,具备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技术推广的能力,能够主动带动周边农户普及绿色种植、节水保粮、科学田间管理技术,整体提升区域玉米种植水平和产能。
*、杜绝重复申报:同一地块本年度未申报、未承担同级同类财政支农专项项目,无重复享受政策支持情况。
四、主要实施任务
(一)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任务
*、优选适配晋西北高寒区域、高产优质、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玉米优良品种,全面落实良种良法配套、适期精量播种、合理密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秸秆还田、籽粒直收等集成高产技术模式。
*、 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苗情长势监测、产量实测验收、技术模式汇总、示范样板打造等工作,主动承担现场观摩、农户技术培训、高产示范展示等公益性任务,总结形成适配我县的玉米绿色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模式。
(二)节水增粮行动任务
*、立足我县旱作农业特点,依托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全面推广水肥一体化、精准滴灌、保墒保苗、旱地稳产增效等先进技术,优化田间灌溉用水模式,大幅提升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破解干旱缺水制约瓶颈,实现节水、保苗、稳产、增效。
*、 打造全县旱作玉米高效节水示范样板,辐射带动区域规模化节水种粮技术普及,持续提升我县旱作玉米稳产保供、抗灾减灾能力。
五、申报及遴选流程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报名,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 材料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资质、地块条件、经营能力,申报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等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主体。
*、实地核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候选主体种植地块、基础设施、种植规模、技术条件、经营现状等进行实地核查核验。
*、综合评审:结合初审结果、实地核查情况、示范带动能力、项目适配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遴选,确定拟入选实施主体名单。
*、公示公告:拟入选名单在五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外公布。
六、申报材料清单
*、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原件*份);
*、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开户信息等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土地流转协议或确权证书;
*、种植地块现状照片、农机设施、灌溉设备等配套设施佐证材料;
*、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统一装订成册报送,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存档备查。
七、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年*月**日--*月**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受理单位:五寨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县城北环农业农村局六楼
*、咨询电话: ****-******* >****-*******
*、电子邮箱:wzxnyncj***@***.com
八、有关要求
*、所有申报主体须严格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一经发现虚假申报、违规申报,立即取消申报及入选资格,列入农业项目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农业财政扶持项目。
*、入选实施主体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及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主动接受县农业农村局日常监管、技术指导、督查验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建设任务。
*、项目实施期间,实施主体需规范建立项目台账、工作影像、生产数据等完整资料,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成效数据、阶段性总结,积极配合观摩交流、考核验收、技术推广等工作。
*、未按要求落实项目任务、进度严重滞后、工作成效较差、年度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将取消项目实施资格,终止项目合作,不予兑付相关扶持政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五寨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五寨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