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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予以宣布作废,现公告如下:
JAMAL ALAM,男,****年*月**日生,巴基斯坦籍,现持DN*******号巴基斯坦护照和*********号居留许可。该人已离境,现宣布其所持*********号居留许可作废。
特此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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