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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监督,项目资金使用合规、质量达标、审计真实准确,我单位拟公开选聘工程复核单位,委托其开展该项目的工程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汾阳市****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工程复核
*、项目概况:该项目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面积 ***** 亩,共涉及 * 个乡(镇)** 个行政村,总投资为****.**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首部枢纽工程、输配水工程、滴灌工程三部分。
*、项目服务内容:对汾阳市****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工程复核工作。包括:(*)收集资料;(*)复核资料文件;(*)复核工程数量;(*)复核建设规模面积;(*)复核工程质量;(*)编制工程复核报告;(*)编制项目复核图件,(*)配合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其他复核数据或信息。
*、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个日历天
*、费用预算:本项目工程复核费用的预算控制价为*****.**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具有****年以来工程复核相关的业绩;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规审计执业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一个月内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 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应聘,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预算控制价*折扣率报价。
三、选聘办法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业绩、服务团队、报价合理性、整体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
报名单位总数不硬性规定等于或大于*家。
四、报名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基本情况及业绩;
*、其他优势材料(含工作流程、工作保证进度及措施、工作保证质量措施、归档情况);
*、报价函。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均两份)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包装。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六、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文件包发送至sxfynw@***.com。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丽俊:****-******* >****-*******
八、其他事项
*、报名单位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中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报名单位因参与选聘所产生的差旅费、资料编制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中选单位需严格按照工程复核服务合同约定及遵循国家农业、审计、财政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客观、公正、独立开展工程复核工作,确保工程复核结果真实、准确、合规,按时提交工程复核报告,并配合选聘人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核查工作。
*、选聘单位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和符合性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围单位名单。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各报名单位,未入围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提交资料不予退还。
*、中选结果将在汾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有异议的,核查属实后取消其中选资格,按评审排名依次递补或重新选聘。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汾阳市农业农村局所有,若有补充或调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相关单位。
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