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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空港规字〔****〕*号)《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补充措施》(穗空港规字〔****〕*号)《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穗空港委发〔****〕**号)的有关要求,我委对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年度航空客货运补贴(第三批)申领材料初审结果进行复审,经审核,本次补贴金额合计*****万元。现将复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客运部分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贝尔格莱德”航线、塞尔维亚航空贝尔格莱德股份公司“广州-贝尔格莱德”航线审核通过,补贴金额合计****万元。其他客运航线审核未通过。
二、货运部分
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广州-利雅得”航线、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营业部“广州-马德里”航线审核通过,补贴金额合计****万元。其他货运航线审核未通过。
凡对上述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年*月**日-*月**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保税业务管理局,***-******** >***-********;电子邮件:gzkgwbsj@gz.gov.cn。
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个人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