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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含零碳算力设施,下同)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边界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按照分阶段梯度培育要求,选择具备一定建设基础、建设目标明确、实施路径清晰,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目标的制造型企业、算力设施,择优纳入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做好标杆引领。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制造型企业、算力设施(以下统称申报单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制造型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为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从事实际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低于****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按当量值),且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标杆水平;无上述标准或要求的,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算力设施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算力设施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规模不小于****个标准机架(智算中心不适用该要求),电能利用效率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中的*级及以上水平,且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原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三)应满足下述核心指标(指标说明详见附件*)基本要求,并承诺按年度完成建设方案确定的核心指标年度目标,确保在建设期内(不晚于****年)达到核心指标目标要求。核心指标如下:
*. 单位能耗碳排放。基本要求为不高于*.*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目标要求为不高于*.*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基本要求为不低于**%,目标要求为不低于**%。
*.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基本要求为不低于**%(算力设施不设定基本要求),目标要求为不低于**%。该指标适用于年电力消费量***万千瓦时以上的申报单位。
(四)应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碳排放等数据应遵循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原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五)拥有明确的节能降碳发展战略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管理状况较好。
(六)近三年不存在下列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属纠纷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组织
(一)组织申报。各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附件*)以及评估指标体系相关要求,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跟踪管理、评估验收的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对申报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审核推荐。区经科局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推荐汇总表并逐级报送上级工信主管部门。
(三)建设管理。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内的单位,应对照建设方案确定的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开展自我评估,定期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年度建设进展、核心指标变化情况及有关绩效信息。建设过程中,因产能变化(算力设施规模变化)、能源供应条件变化等确需调整建设方案的,应在确保完成所申报目标要求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完善建设方案,并报请经科局审核后,通过管理平台上报市工信局。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月*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份)报送至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高建 ********
电子邮箱:gaojian@ccjkjk.cn
附件:*.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试行)
*..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方案(大纲)
*.建设名单推荐汇总表
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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