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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坪山段)拟永久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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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坪山段) |
项目类型 |
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批准机关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粤发改核准〔****〕**号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石井街道、马峦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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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 |
使用林地期限 |
永久 |
采伐株数 |
**** |
优势树种 |
桉树、速生相思、其他软阔、针阔混交林、阔叶混交林、荔枝 |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
附图[***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坪山段)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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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ps/
(二)实地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龙田社区、老坑社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社区龙腾路**号、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盘龙路**号
*.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石井社区、金龟社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社区(石井地铁站D口步行***米)、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金龟社区金地西区*号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沙坣社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创业路**号、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同富裕工业区*号楼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 >****-********;并在信封上注明“***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坪山段)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sgljstd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坪山段)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附件:***千伏深汕至现代(皇岗)线路工程(坪山段)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