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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东坝办公区档案室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GYL********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东坝办公区档案室设备项目
项目需求:
档案设备一批,预算控制价**万元,采购清单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应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在比选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不全、不实或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将导致其比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四、比选文件获取
(一)比选文件(只发电子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起至****年**月**日,每天*:**—**:**,**:**—**:**。
(二)获取地点及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在本公告下载《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qq.com。
(三)比选资格管理。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该项目响应,比选资格不得转让。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号),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三)参与本次公开比选需提交纸制响应文件一式二份(一正一副),文件应当密封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按照本项目需求内容进行提交。
(四)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等不符合比选规定的将不予接受。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
七、有关事项
(一)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家将终止本次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信息表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年**月**日
附件
报名信息表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我单位报名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东坝办公区档案室设备项目公开比选,我单位基本信息如下:
报名单位详细信息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备注 |
注:响应时单位名称应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一方承担;
报名单位: (全称并加盖单位鲜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