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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贵州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花溪区石板镇镇山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年)》,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法定程序要求,已通过专家评审及部门联合审查。现对部分规划内容予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目的
为适应新发展阶段的保护利用要求,有效保护镇山村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历史风貌、传承优秀文化,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处理好乡村振兴背景下保护发展带来的问题,特对《原保护规划》进行修编,形成《花溪区石板镇镇山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年)》。
二、规划范围
村域范围为镇山村行政辖区全部陆域空间,总面积***.**公顷;镇山大寨范围***.**公顷。
三、规划期限
****—****年。其中:
近期:****—****年;
远期:****—****年。
四、保护对象
保护对象认定表
| 保护内容 |
类别 |
具体保护对象名称 |
| 村落选址与自然景观要素 |
花溪水库三岔河,一面环山半岛上,峭壁石径尽端处,班李屯堡石头寨,隔水相望半边山,将军守护数百年。(具体对象包括花溪水库、半边山、牛山、李仁宇将军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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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落格局与历史风貌 |
整体布局东南低、西北高,靠山面水,以屯墙为界分上下寨;上寨以武庙旁巷道为轴分别向东西两侧逐步上升,步步登高的爬山巷与顺应等高线布局的三合院民居呈垂直相交布局关系;下寨以中间四排排屋民居为中心,两侧民居呈向心布局,由“人”字形主巷道串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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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街巷 |
一街两巷,多支路,上寨垂直相交,下寨“人”字走向。爬山巷、上寨南北向主巷道、上寨东西向主巷道、下寨古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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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保护 单位 |
古建筑 |
镇山武庙(省级)。 |
| 古文化遗址 |
镇山屯墙(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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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墓葬 |
李仁宇墓(县级,位于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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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
古建筑 |
李秀良宅(***-*号)、班家运宅(***、***、***、***、***号)、班有文宅(***-*、***-*、***-*、***)、班家光宅(***、***、***-*)、李仕贵宅(**、**)、班仕端宅(**号)、班小令宅(**、**号)、班有德宅(**、**号)、班仕洪宅(*-*号)、班仕荣宅(**-*、**号)、班仕祥宅(**号)、班家厚宅(*-*、*-*号)、班仕华宅(**、**号)、班洪兵宅(**号)、班有信宅(**、**、**)。 |
| 传统风貌建筑 |
李士建宅(*-*、*-*号)、李电林宅(*号)、班士慧宅(**-*号)……,共**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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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环境 要素 |
石阶铺地 |
与历史街巷一致。 |
| 屯墙 |
镇山屯墙共*段,南段与南寨门相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西段屯墙约**)、北段屯墙约**米(含北寨门)、东北段屯墙约***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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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寨门 |
镇山共有*座寨门,分别与屯墙相连,南寨门与其相连的屯墙共同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北寨门与其相连的屯墙为三普文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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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码头 |
古码头、下寨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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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寨头古井 |
寨头古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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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活动场地 |
跳花场遗址、跳花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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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树 |
古楠木树、古楠木树遗址、古银杏树遗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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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物质文化遗产 |
文化表现形式 |
国家级非遗:布依族服饰。省级非遗:花溪区苗族跳场。区级非遗:花溪地区布依族丧葬习俗,花溪地区布依族竹编工艺,花溪区布依族头饰,花溪区苗族、布依族唢呐音乐,乌米饭制作技艺,布依族六月六,花溪区石板镇舞龙。 |
| 文化空间 |
上寨古巷道、下寨古巷道、武庙、晒场、传统三合院、传统排屋、跳花场、下寨屯墙、北寨门、南寨门、河滩、寨头古井、古银杏树、古码头、生态博物馆资料信息中心、牛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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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区划
*.保护区划划定
核心保护范围:镇山村格局与整体风貌相对完整、文物保护单位、传统风貌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集中分布的区域。东至寨头古银杏树以东,南至花溪水库北侧河岸线,西至镇山下寨东北角码头遗址东侧约**米,北至镇山上寨北侧山崖最高处,面积*.**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结合镇山村国土空间三线的分布,以及自然地形地貌、视线可达范围等划定,重点保障传统格局、风貌、文化空间的延续性。东至镇山村进村三岔路口、南至生态博物馆资料信息中心南侧、西至村口水厂往西、北至镇山村与北侧集镇交界处,面积**.**公顷。
环境协调区:结合镇山村国土空间三线的分布,需要进行整体风貌协调和环境控制的区域划定为环境协调区。环境协调区以镇山新寨、镇山大寨为界分为南北*片区,总面积**.**公顷。其中,南片区东至镇山码头西南侧约**米处、南侧为花溪水库水位线、西至生态博物馆资料信息中心往西约***米、北至村口新建停车场北侧约**米,面积为**.**公顷;北片区东侧为花溪水库水位线、南至古码遗址东北侧约**米、西至村口新建停车场出口正对面马路一侧、北至村界,面积为**.**公顷。
*.保护区划管控要求
核心保护范围:严格保护整体格局与历史风貌,禁止大拆大建,建筑层数不超过*层,檐口高度不超过* 米。不得进行新建、扩建与传统村落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征求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建设控制地带: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必须与传统风貌协调,建筑层数不超过*层,檐口高度不超过* 米。针对不符合建设控制地带管控要求的建设行为,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停止其建设活动,并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或拆除。
环境协调区:保护山体、水系、林地生态本底,建设活动不得破坏村落整体风貌与视线通廊。区域内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区域应同时满足上级国土空间划定的主体功能区规定的管控要求。
六、规划定位
以军屯文化、布依族文化、生态山水为核心特色,打造镇山布依古寨,生态底色上的文化艺术交融村,建成保护传承有力、生态环境优美、文旅特色鲜明、村民宜居宜业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样板。
七、发展与提升重点
*.实施传统建筑修缮、风貌整治、历史环境要素修复;
*.完善道路交通、污水处理、电力电信、消防安防、环卫停车等基础设施;
*.严格保护花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推进滨水生态修复;
*.发展非遗体验、艺术活化、生态研学、精品民宿等绿色低碳业态。
八、公示事项
*.公示期限:**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方式:石板镇人民政府官网、镇山村村委会公示栏同步公示。
*.意见反馈: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意见理由)。
受理单位: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人民政府
九、其他说明
公示期满,若无有效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本规划将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示。
花溪区石板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图
附图* 区位分析图
附图* 村落选址与自然环境分析图
附图* 保护对象认定图
附图* 保护区划总图
附图* 规划总平面图
附图* 国土空间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附图* 展示利用规划图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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