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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我局对风力发电叶片车研发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向梁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向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梁山县忠义路东段县为民服务中心
| 序号 | 申请单位 | 标题 | 批复文号 | 批复文件 |
| * | 山东冠军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 关于风力发电叶片车研发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梁审服投字〔****〕**号 | ****年**号(水土保持决定书)关于风力发电叶片车研发制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