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合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4.8万吨聚氨酯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7-01
发布于
江苏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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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合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淮安合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聚氨酯系列产品建设项目(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报告书》结论、扬州美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美境评估〔****〕**-**号),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高浓度废水(工艺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设备清洗废水)经“芬顿氧化”进行预处理。经预处理的高浓度废水与低浓度废水(地面清拖废水、初期雨水、质检室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起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机械格栅”处理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工艺:水解酸化+二级AO+二沉+深度处理(可超越))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同方盐化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设置*根排气筒。

S*号厂房脂肪族聚酯多元醇和S*号厂房芳香族聚酯多元醇生产线酯化缩聚、冷却工段产生的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过滤灌装工段生产的废气,一起至“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

S*号厂房脂肪族聚酯多元醇和S*号厂房芳香族聚酯多元醇生产线投料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

S*号厂房MDI型胶黏剂和S*厂房TDI型胶黏剂生产线脱水、聚合、调和工段产生的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灌装工段生产的废气,一起至“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

S*号厂房MDI型胶黏剂和S*厂房TDI型胶黏剂生产线投料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

危废库废气经密闭、整体换风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

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整体换风收集至“ACF吸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加盖密闭、管道收集后,与经管道收集的罐区呼吸废气一起至“一级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

聚酯多元醇生产过程有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中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中限值;胶黏剂生产过程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危废库、化验室、污水站、罐区有组织排放的有机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污水站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表*中限值;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中限值;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限值。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标准。

*.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滤渣、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质检废液、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布袋、废粉尘、废抹布/手套、废滤袋、废吸附剂、废催化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落实“五即”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污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制定土壤、地下水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m*事故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全厂设置厂界外***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号)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排污口附近醒目设置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 ****-****)、《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修订)》(苏环发〔****〕*号)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如下:

*.项目建成后全厂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吨,COD≤**.***吨、SS≤*.***吨、氨氮≤*.***吨、总磷≤*.***吨、总氮≤*.**吨、全盐量≤**.***吨、石油类≤*.***吨、总锡≤*.***吨。

*.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吨、氨≤*.***吨、硫化氢≤*.***吨、VOCs(TDI、MDI、其他非甲烷总烃)≤*.***吨。(无组织):颗粒物≤*.***吨、氨≤*.***吨、硫化氢≤*.***吨、VOCs(TDI、MDI、其他非甲烷总烃)≤*.***吨。

*.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项目由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纳入“双随机”执法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分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

(备案证号:淮工政审备〔****〕***号)

抄送: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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