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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低速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结果作废公告 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经采购人复核查实,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情形。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同意,现宣告本项目本次成交结果无效,予以废标,本项目将重新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供应商谅解。 采购人:宁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羌州南路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盛世国际商业广场二号写字楼**楼****室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