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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海淀区辛庄东路(温泉镇工业园区中街~北清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见京政地字〔****〕*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告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海淀区辛庄东路(温泉镇工业园区中街~北清路)道路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S**次干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南起温泉镇工业园区中街,北至北清路。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辛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 耕地 |
*.**** |
*.** |
| 林地 |
*.**** |
*.** |
| 其他草地 |
*.**** |
*.** |
| 沟渠 |
*.**** |
*.** |
| 工矿用地 |
*.**** |
*.** |
| 合计 |
*.**** |
*.** |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为**.*万元/亩,征收补偿费共计***.*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情况。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见京政地字〔****〕*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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