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河北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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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秦皇岛市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征集内容及方式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底。

二、征集内容

(一)个人或机构未经许可,以“户外俱乐部”“研学机构”“保险回馈客户”等名义变相从事旅行社业务。

(二)旅行社通过抖音、小红书、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发布引流广告,以“百推模式”非法招徕游客,或线上揽客后线下转客,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将合同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履行。

(三)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未使用规范合同文本,擅自拟定条款规避自身责任。

(四)旅行社设置“低价陷阱”,隐瞒必缴费用,擅自增加购物点,或虚假承诺“纯玩团”“无购物”,实际行程安排购物。

(五)旅行社或导游与商家串通,通过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获取回扣,或以售卖保险、食品、保健品等为名,诱导老年人高价购物,实施养老诈骗。

(六)旅行社或导游服务中擅自增减景点、降低交通住宿餐饮标准,或隐瞒行程风险、拼团事实,使用网络精修图片误导宣传。

(七)导游未取得导游证或未经旅行社委派擅自从事导游业务,或执业时未携带电子导游证、未佩戴导游身份信息。(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微信小程序快速查询导游证真伪)

(八)导游辱骂游客、甩团滞留、私自兜售旅游商品、强迫或诱导购物。

(九)景区景点服务质量差、设施不完善、卫生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

(十)景区景点投诉电话无人接听、处置不及时、推诿塞责,或景区消费维权服务站无人值守、服务不到位。

三、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电话:****-******* >****-*******(工作日**:**-**:** **:**-**:**)

(二)现场举报地址:秦皇岛旅游投诉处理中心(秦皇岛市文化广场**楼,工作日**:**-**:** **:**-**:**)

四、举报要求

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尽量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单位或个人、问题描述及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以便后续核查处理;鼓励实名举报并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秦皇岛市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让我们携手共建“诚信、安全、优质、文明”的秦皇岛旅游环境!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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