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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 **:**
按照《关于印发****年中央第二批和自治区第三批种植业相关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号)要求,为做好银川市****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开选取具备相应条件的合作单位*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完成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模式***亩以上,种植作物为玉米,集成应用“配方肥+种肥同播+无人机追肥”“土壤深耕翻+有机无机配施+测土配方施肥”“种肥同播+一次性高效缓释肥”等技术模式,同时配套田间肥效试验不少于*个。
二、选取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相关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正常且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实施同类项目,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
(二)申报单位要具备专业团队,技术人员配备*人以上,确保项目实施的专业性与规范性;
(三)申报单位“三新”技术应用面积***亩以上(独家种植,非联合),项目实施后,项目区作物经济效益相比于农户常规种植每亩节本增效不低于*%,化肥减少量不低于*%。
三、选取程序
本次选取工作通过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chu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择优选取*家。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是****年*月**日至*月**日(*个工作日),上午*:**—**:**、下午**:**—**:**,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报名时将材料报送至金凤区丰登镇丰瑞景苑配套服务用房*层。
(二)资格初审。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立审核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开展初步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现场评审。初审合格单位进入现场评审环节,我中心将组建评审工作组开展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采取实地踏勘、查阅资料、现场质询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四)公示及协议签订。依据评审结果,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申报单位简介、以往工作成效及佐证资料;
(三)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独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两年财务报表,企业信用报告,土地流转协议等;
(五)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实施同类项目,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证明;
(六)项目申报单位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已开展相关工作材料。包括种植作物及面积、应用技术、亩减少化肥数量(与周边农户种植相比)、农事操作的记录和照片、施用肥料发票及明细等。
所有申报资料加盖公章,并胶印成册,报名时一式三份送至报名处。
联系人:李邦耀联系电话:***********
附件:银川市****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合作单位申报表
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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