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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 | 发布时间 | ****-**-** | ||
|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夏政办发〔****〕**号 |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夏县****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县****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立足夏县农业发展实际,以保障粮食安全、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为目标,坚持农户自愿、服务普惠、规范运营、多方共赢原则,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破解农村劳动力不足、种地效益偏低、农技应用不到位等难题,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托管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农〔****〕**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夏县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属暖温带大陆半湿润季风气候。国土面积****.*平方公里,地形概貌“七山二川一丘陵”,耕地面积**.*万亩,辖**个乡(镇)***个行政村,全县粮食播种面积**.**万亩,总产量**.*万吨,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县委、县政府历年来对农业生产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优惠政策,并逐年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人员、机构等方面也都给予大力支持,粮食生产稳居全市前列。
(二)农业生产托管发展情况
全县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家,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组织*家。我县已连续七年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共下发补助资金****万元,用于小麦、玉米的耕、种、防、收等环节托管服务,主要在水头镇、禹王镇、埝掌镇、南大里乡、胡张乡、裴介镇、瑶峰镇等乡(镇)实施,按托管系数计,已完成托管面积**.***万亩以上。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农村一家一户特别是小农户、外出务工人员、老龄化现象突出造成的种地管理难题,同时还发展壮大了服务组织,带动农业全程机械化,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达到节本增效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二、项目实施目标
聚焦粮食生产,以我县粮食作物小麦、玉米为主,通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保障粮食安全。培育一批规范化托管服务主体,实现耕、种、防、收等环节专业化服务全覆盖。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摸排农户需求、集中连片流转地块,对接服务主体统一托管。散户自愿联合连片,以片区为单位整体委托托管服务,降低作业成本从而降低农户种植成本,提升农作物单产与品质,带动农户增收、服务主体增效。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农业生产托管资金***万元并结合上一年农业托管结余资金**.**万元,共计***.**万元。主要对小麦和玉米的耕、种、防、收环节进行补助,具体由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多环节进行生产服务。作业范围涉及夏县**个乡(镇)。项目从****年*月开始实施至****年**月底结束。
(二)实施主体
符合农业生产托管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组织是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实施标准
*.开展托管服务时,旋耕环节要求深度合理,旋耕后土地松软、平整。
*.播种环节要求下种均匀、深浅一致、不漏播、不重播。在排除种子、病虫危害、土壤墒情等其它因素影响的情况下,要求出苗均匀一致。
*.玉米中耕植保要符合国家标准,喷洒均匀,杀虫增产效果明显。
*.收获标准:统一收割,无明显漏收、漏割,籽粒破损率低。
(四)实施监督
*.建立动态监测。作业农机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仪器,通过卫星定位技术、无线传输技术、深度识别技术对农机作业情况进行监管。采用卫星定位检查模式,将完成的作业数据实时传输并记录到作业平台,便于工作人员通过手机端和电脑端随时查询数据。监管内容包括农机运行轨迹是否在本区域,农机作业是否存在重复面积、是否达标等。
*.签订协议。试点工作实行双合同管理,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与选定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选定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托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建立作业台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以农机手为单位建立作业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农机手信息、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面积、托管服务农户数、托管服务农户姓名、GPS轨迹图。
*.出具汇总证明。任务完成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填写作业表,汇总托管村庄、托管服务面积以及托管服务农户数,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检查验收
*.自查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参加托管作业农户抽查回访,询问农户对托管作业质量是否满意、托管的面积是否属实、是否真正享受到托管政策,整理农业生产托管资料。自查完成后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
*.县级验收。夏季、秋季每个阶段作业完成后,托管服务组织要向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审查验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六)资金兑付
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结合抽查验收情况及时向各项目实施主体兑付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补助资金后要全额拨付给各协议作业主体。
(七)绩效评价
项目结束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要整理好项目档案资料,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对项目实施开展情况、服务效果、验收情况、资金拨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效果分析,开展绩效考核并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承接项目和工作量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的全面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负责试点日常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试点实施、考核验收、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县农业生产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推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确定服务范围,落实服务任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履行全程监督、检查等职责。
(二)强化经费保障
县政府要安排好农业托管项目不低于*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培训、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经验总结等工作。
(三)强化实施指导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好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各项目实施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要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托管服务过程中违反协议约定、服务面积或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等情况,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要加强调研督导,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补助原则。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聚焦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环节,聚焦制约当地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中的突出短板,聚焦解决当地农业生产普遍存在的关键环节、薄弱领域问题进行支持。各项目实施主体不得将自身流转土地提供的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
*.补助对象。主要为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
*.补助标准。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的市场服务价格,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单季节作物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每亩不超过***元(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补助环节。主要补助小麦和玉米的耕、种、防、收等环节,组合开展*项及以上生产服务。
*.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作业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按照GPS监测平台数据对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验收合格的作业量进行补助。
(四)强化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
县农经部门要积极利用电视、微信、网络、报刊、宣传册等方式,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充分认识理解农业生产托管的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工作要求及报送材料
坚持农户自愿,严禁强制流转、强制托管、摊派任务。坚持规范运营,所有流程、台账、协议、资金全部公开公示。注重连片发展,优先推动地块集中连片托管,提升机械化作业效率。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要认真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及时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上报。
此文件由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负责解读。
附件:夏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夏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爱芳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陶卫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栋峰 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黎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吉国荣 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副主任
**个乡(镇)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副主任吉国荣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