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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你旗《关于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等*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年)审批的请示》(鄂政发〔****〕**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国土空间规划(****—****年)》《鄂伦春自治旗克一河镇国土空间规划(****—****年)》《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国土空间规划(****—****年)》《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国土空间规划(****—****年)》《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国土空间规划(****—****年)》《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国土空间规划(****—****年)》《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国土空间规划(****—****年)》《鄂伦春自治旗托扎敏乡国土空间规划(****—****年)》《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国土空间规划(****—****年)》(以下统称《规划》)。《规划》严格落实《呼伦贝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和《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相关要求,着力将大杨树镇建成大兴安岭东南地区商贸物流集散中心、生态民俗旅游特色城镇,克一河镇建成绿色能源驱动、发展林下经济为主导的生态文旅镇,甘河镇建成以酿酒产业为特色的森旅型生态镇,吉文镇建成以森林康养旅游为特色的生态镇,乌鲁布铁镇建成发展食用菌产业的农文旅融合镇,宜里镇建成鄂伦春自治旗绿色生态农牧产品加工基地,诺敏镇建成鄂伦春自治旗南端山水风情生态农业镇,托扎敏乡建成森林文化旅游特色乡、休闲观光农业乡,古里乡建成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农业乡。
二、《规划》进一步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到****年,大杨树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平方千米。克一河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平方千米。甘河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平方千米。吉文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平方千米。乌鲁布铁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平方千米。宜里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平方千米。诺敏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平方千米。托扎敏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平方千米。古里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平方千米。以上乡镇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超过鄂伦春自治旗下达指标。落实重要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规划》全面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统筹考虑自然资源禀赋、乡镇发展基础、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全域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加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力度,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发展。
四、《规划》持续加强镇村统筹发展。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镇村体系。落实鄂伦春自治旗村庄分类,优化完善村庄规划。稳步推进镇村人居环境改善,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规划》着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镇域功能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强化镇域风貌管控。
六、《规划》进一步夯实安全韧性基础支撑。完善镇域道路网系统,统筹保障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
七、加强规划组织实施。《规划》是对鄂伦春自治旗乡镇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鄂伦春自治旗要指导乡镇进一步做好《规划》实施相关工作,落实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划》执行中遇到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