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灾后北川县信用联社营业网点重建(禹里分社)综合楼拟按现状出具符合规划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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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北川县信用联社营业网点重建(禹里分社)综合楼位于禹里镇**-**号地块,系“*·**”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该项目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川(****)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项目建筑情况如下:共计*幢建筑,*#楼,建筑层数为地上*层、地下*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项目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因项目建成年限较早,资料缺失,不具备补办规划核实手续,属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为切实化解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自然资发〔****〕**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按照现状出具符合规划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按现状认定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云盘中路**号(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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