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2026.03.19)
终止/废流
发布时间: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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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 第*号)及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中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通知如下:

单位名称

类别

菏泽环中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百八十八药店

中止协议(迁址)

菏泽市牡丹区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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