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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番禺区科工商信局初核,市商务局复核,认为广州市郎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内容后,符合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要求,将作为****年广州市第六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企业,按备案流程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天,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天,公示通过后给予备案。
公示期间,市民如知悉该批企业备案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确实证明(或证据)不宜予以备案的,请径向广州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反映。
附件:广州市****年第六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企业公示名单
广州市商务局
****年*月*日
(联系人:马小姐,联系电话:********)
附件
广州市****年第六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企业公示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原登记内容 |
变更内容 |
初核意见 |
复核意见 |
* |
广州市郎星二手车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三路自编***号**-**号房 |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屏山二村屏都路*号*** |
同意上报 |
准予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