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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号)等要求,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对“G**长深高速公路鲁冀界至大高段改扩建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G**长深高速公路鲁冀界至大高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项目法人: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利用既有公路改扩建,路线走向与既有公路一致。项目起自鲁冀界处的漳卫新河特大桥,向北顺接在建G**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自起点向南,经滨州市无棣县小泊头镇西、车王镇东、水湾镇东、佘家镇西,改建邓王枢纽与荣乌高速衔接,继续向南,经沾化区古城镇东、下洼镇西、大高镇,止于长深高速大高互通立交以北约*.*公里处,到达项目终点。
本项目路线全长**.**公里,特大桥*座(漳卫新河特大桥,原位利用,其中纳入本项目***.*米)、大桥*座(扩建);互通立交*处(改建*处、新增*处);分离立交*处(扩建);匝道收费站*处(改建*处,新增*处);服务区*处(原址利用),停车区*处(原址利用),养护工区*处(原址利用)。
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为***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米。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亿元,建设工期**个月。
本项目的建设对优化国家和山东省高速公路网结构,适应交通量增长,提高长深高速国家公路运输大通道的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G**长深高速公路鲁冀界至大高段改扩建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村民房屋动迁、拆迁和安置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严格按照国家及山东省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批,建设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项目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落实省、市及相关县区的相关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保护耕地;采取农业安置及养老保险安置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做到安置补偿费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就近安置和先安置后拆迁的方案,使村民的生产生活受到较小干扰。
*、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执行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减少扰民。
*、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运营期间对主要敏感点同时采取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交通管制措施,减少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
*、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分流和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以确保建设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号 邮编:******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箱:sdyyjz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G**长深高速公路鲁冀界至大高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七、公示期限
为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