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12·04”琼临渔00094船 船员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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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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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琼临渔*****

船员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年**月*日**时**分,琼临渔*****船在三亚市对开约**海里处海域生产时,发生了船员(唐惠文)不幸死亡。经海警部门派出救助船只前往救助后,于当日约**时**分将唐惠文的尸体运回崖州中心渔港。本事故虽未造成琼临渔*****船的财产损失,但已造成一名船员(唐惠文)死亡。

接到报告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刻启动海上救援预案,上报有关部门,与海上搜救中心联系要求救助。

根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我局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此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船舶的基本情况

(一)船舶概况

*.船舶参数

根据调查,事故渔船为琼临渔*****船,船舶所有人为羊良荣。船籍港为新盈,船舶总长**.*米、型宽*.**米、型深*.**米,主机功率***.*KW,木质渔船,作业类型为单拖网。

*.船舶所有人的基本情况

事故渔船琼临渔*****船的船舶所有人为羊良荣,男、现年**岁、系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头咀村第四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遇难船员的基本情况

遇难为唐惠文,男、现年**岁,系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地角上寮***号,身份证号码*****************X。

)船上人员和持证情况

事故当天琼临渔*****船船上共有*名船员,除了羊良荣持有一级船长职务证书外,其余*名船员均未持有相应的船员证书和职务证书。船上*名船员的姓名分别为:

*.羊良荣,男、系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头咀村人,身份证号码******************,持有一级船长职务证书,证书编号***************X**,有效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联系电话***********;

*.唐惠文,男、系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地角上寮***号,身份证号码*****************X,已故;

*.易文元,男、系广西钦州市南区犀牛脚镇三娘湾大村***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邓发平,男、系广西钦州市南区犀牛脚镇岭脚村委会螃蟹档村***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邱林美,男、系广东省中山市板美镇金钟村蚝门围巷**号之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损失等情况

(一)事故时间、地点

****年**月*日上午**时**分,琼临渔*****船在三亚海域对开约**海里处(概位:北纬**°**′、东经***°**′)放网作业时,发生船员唐惠文不幸死亡。

)事故经过

****年**月*日**:**时许,羊良荣驾驶琼临渔*****船从海南省三亚市崖州中心渔港起航出海,驶往三亚市海域生产。当时船上共有*船员。*日**时**分,该渔船在北纬**°**′、东经***°**′海域放网作业时,船员唐惠文在放网过程中不慎被网绳绊入海中。事故发生后,羊良荣马上从驾驶室跑下船尾对落水船员唐惠文采取施救,经过羊良荣和船上人员对落水船员(唐惠文)两次展开施救后,终于将唐惠文救上船上。但当时唐惠文被救上船后,已不省人事,生死不明。接着羊良荣一边与船员们对唐惠文采取人工施救,一边打电话给跟班渔船,让跟班渔船向海上搜救中心和海上“*****”报警。接到琼临渔*****船报警后,当日约**时**分左右,海警局派出救助船与琼临渔*****船一起将唐惠文运回三亚崖州中心渔港。当日约**时**分,通过法医工作人员对唐惠文进行鉴定,确认唐惠文已死亡。

)事故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虽未造成琼临渔*****船的财产损失,但已造成船员唐惠文不幸落水死亡。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类型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我中心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羊良荣等*船员进行基本情况的了解,通过*名船员的陈述和现阶段暂未发现涉及刑事案件的有效线索,本中心目前对本宗事故初步认定原因为:

造成本事故的原因是琼临渔*****船海上放网作业时,船员唐惠文在放网过程中不慎被网绳绊入海中而不幸死亡。

(二)事故类型及性质

根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号)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因碰撞、风损、触损、火灾、自沉、机械损伤、触电、急性工业中毒、溺水或其他情况造成渔业船舶损坏、沉没或人员伤亡、失踪的事故”和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一般事故,指造成三人以下死亡、失踪或十人以下重伤,或一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故此认定,琼临渔*****船在“**·**”事故中属于水上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一般事故。

四、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情况

****年**月*日**时**分,我局接到关于琼临渔*****船船员落水情况信息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与琼临渔*****船船长家人联系随时掌握落水船员唐惠文和船上*名船员动态情况。

****年**月*日上午,我局委托我局下属单位临高县渔业事务服务中心派出*名工作人员前往三亚市崖州中心渔港对“**·**”事故进行协调相关事宜,避免事态扩大和社会不良影响。同时对遇难家属及船主进行安抚和慰问。

****年**月*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镇政府工作人员、当事双方家属和三亚市崖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本事故进行调解。通过调解以及当事双方协商已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五、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海南省海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年《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渔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对渔船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船长对本船及船员的安全负直接责任”。故渔船船舶所有人和船长羊良荣在“**·**”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

六、事故经验教训及今后防范措施

在琼临渔*****船“**·**”事故中得到了经验教训。为了确保渔业安全生产,防范类似事故发生。今后通过一是加大对出海渔船管控,督促渔业企业、船东船长落实按照相关规定配齐职务和普通船员最低配员标准,确保出海渔民安全;二是强化落实渔业船舶安全责任制。督促渔业企业、船东船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船东依法履行的安全职责和风险防范措施;三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和加大渔业船员培训力度,提高船长及船员安全技能水平;四是加强渔船安全风险隐患监督检查,及时消除渔船安全隐患。

七、建议

琼临渔*****船在事故航次中,船上船员共有*人,除了羊良荣持有一级船长证书外,其余*名船员均未持证上岗和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年修订版)》第四条和第十七条之规定及《海南省海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和第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琼临渔*****船船舶所有人和船长羊良荣依法调查处理。

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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