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对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02601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李坚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贵港市设施农业用地要素保障的建议”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贵港市设施农业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将用地保障作为设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支撑,通过规划引领、空间统筹、产权登记等系列举措,有效推动了我市设施农业提质增效。截至当前,我市已高质量完成***个村庄规划的编制及上图入库工作。为灵活保障配套产业用地需求,我市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了不低于村庄建设用地总量*%的机动指标。当设施农业配套产业项目落地需调整规划时,可直接启用机动指标快速更新村庄规划成果,实现规划保障的便捷化与高效化。今年以来,贵港市****年上半年设施农业项目完成备案***个,用地面积*.*万亩,其中占用耕地仅*亩,耕地占比*.*%。同时,率先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生产设施不动产登记改革,截至****年*月,累计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宗,涉及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助力*家企业获得抵押融资贷款累计****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

二、提案具体的建议答复

(一)关于“优化规划布局”的建议

我局已积极采纳并持续推进此项工作。一是科学规划国土空间,筑牢设施农业发展根基。我市自****年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市县级总体规划于****年一季度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规划保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市立足地理格局与资源禀赋,强化‘多规合一’统筹谋划,科学划定农业空间****.**平方千米(占市域面积**.*%),精准配置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平方千米,系统构建‘总量保障、布局合理’的用地体系,为设施农业发展筑牢空间根基。二是强化通则保障,筑牢产业空间根基。截至****年,全市各县(市、区)已全面完成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规定中明确了农业加工等项目的用地规模、建设标准及选址规范,为配套产业用地需求提供了基本依据。当前,可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对配套产业用地进行科学配置与合理保障。针对规划中尚未明确的配套产业类型,可通过编制重点地块图则的方式,为其开辟合规的用地路径,有效破解产业配套用地难题,为设施农业配套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筑牢空间根基。三是编制专项规划。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共同推进《“十五五”设施农业专项规划》编制,科学划定发展区域、优化产业配套布局,为全市设施农业有序发展筑牢规划支撑。

(二)关于“完善用地政策”的建议

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前提下,我局积极探索灵活高效的用地保障政策。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您提出的“细化辅助设施用地范围,将养殖类项目的粪污处理、尾水治理等环保设施纳入辅助设施用地比例(建议养殖类辅助用地上限提至**%)”的建议,根据《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贵自然资发〔****〕**号),养殖类项目的粪污处理、尾水治理等环保设施已纳入辅助设施用地范围,养殖类辅助用地上限为**%(规模化养牛、养羊上限为**%),我局将结合贵港市设施农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基层诉求,争取在自治区层面出台更适应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用地标准。二是保障新模式用地需求。对于多层立体养殖、工厂化栽培等新业态,我局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用地备案时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合理核定用地规模。同时,大力支持利用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滩发展设施农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三是持续推广节地模式。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推广多层种植、养殖,集约节约用地。大力推行“菌菇进厂、鸡鸭上架、猪牛上楼、鱼虾上岸”工厂化种养模式,有效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生产效益。

(三)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

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行备案制,由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您提到的“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由自然资源部研发,主要用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监管,并无整合各部门审批职能功能,目前该系统处于维护中,暂停使用。关于“探索告知承诺制”,根据贵自然资发〔****〕**号文件,需完成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设施农业实际发展情况,分析研判,探索该建议的适用情况。

为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强化项目服务保障,一是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靠前服务,主动对接项目业主,通过提前咨询辅导、分段办理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菜单式全流程服务。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推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联动,避免经营者多头跑、重复交材料。 

(四)关于“强化监管力度”的建议

规范监管是保障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底线。我局将坚持“保障”与“监管”并重:一是落实常态化监管。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巡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卫片执法)、无人机航拍等信息化手段,对设施农业用地实行“天空地”一体化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预警擅自改变用途、超面积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守政策红线。坚决遏制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化”“非粮化”,严禁擅自改变用途建设餐饮、住宿、娱乐等非农设施,严禁超标准建设看护房、辅助设施。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破坏耕作层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强化复垦监督。在用地协议中明确土地复垦义务和违约责任,督促经营者按规定预留复垦费用,确保设施农业用地到期后能顺利复垦,保护耕地资源。

专此答复。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