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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年机关后勤保障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年机关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RRZB****[CS]***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一 |
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年机关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
*项 |
**万元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包含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至**:**,**:**至**:**(北京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纸质磋商文件与电子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逾期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 (北京时间)
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幢汇鑫大厦**层****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泰宁县税务局法制股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和平北街*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幢汇鑫大厦**层****室
联系人:陈情、雷香艳、张翠林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情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