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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双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变更和终止办学有关流程的通知》、《包头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等规定,经核查,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大优中艺书法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提交的增设培训项目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增设条件,现拟准予增设,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大优中艺书法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一杏
机构地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炽盛路*号
机构原培训项目:美术类
增设后培训项目:美术类、播音主持、模特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附佐证材料,向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文旅部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我局将依法核查并保密。
联系部门: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 文旅部门
联系电话:****-******* >****-*******
公示单位: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局)
公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