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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蓝天招代【****】第***号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飞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号第*幢五层B***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服务标准:合格,达到磋商文件要求。按照国家、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方案和整治成果核查规则要求,对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组织阶段性检查及指导,最终采取内外业核查的方式组织验收。 |
五、评审专家(磋商小组)名单:姚琴、马春生、方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 序号 |
业绩名称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 * |
湖北省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核查和验收业务(第一包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审核技术服务)项目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飞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安徽省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工作省级核查验收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
飞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江苏省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省级审核项目 |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
飞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天津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市级核查验收服务项目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飞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年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项目 |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
飞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淮河大道北段***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