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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计划采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备,现将采购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本项目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声明(同时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本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信用信息公示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需求
采购预算*****元,采购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施设备,包含桌面高拍仪、POE路由、交换机、监控监视器、海螺型摄像头、衣柜、双层床、电脑桌椅等设施设备,提供质保服务,由供应商填报等于或优于参数规格的设施设备报价。
三、采购方式
比价(邀请不少于*家符合条件的特定供应商参与比价)
四、受邀供应商名单
*. 深圳市安信达五金电子有限公司;
*. 广东致远商贸有限公司;
*. 深圳市永泰丰电子有限公司。
五、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 >****-*******
递交地点:汕尾市城区民政局***室
汕尾市城区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