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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绵阳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绵阳市****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进行了实地踏勘及实施方案集中评审。相关县(市、区)已按照评审意见完成修改。根据《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将绵阳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绵阳市****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自****年*月**日-*月**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绵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联系电话:****-******* >****-*******
附件*:绵阳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结果xlsx
附件*:绵阳市****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第一批)实施方案评审结果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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