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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各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计划在“十五五”期间,申报我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推动锦州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现征集各类符合支持方向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纳入全市总体方案,支持方向包括低效产能与设施淘汰退出、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控制等。具体支持范围与负面清单见(附件*)。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相关企业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细颗粒物(PM*.*)治理为主线,积极谋划对空气质量改善支撑作用大、实施必要性强、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于*月**日前将项目清单(附件*)、有关资料(附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支持方向和征集的项目情况,形成全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总体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报送省和国家审核,具体结果以国家、省的审核意见或批复为准。
联系人: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金海兵
电话:*******
邮箱:jzltgc@***.com
附件:
*.支持范围及负面清单
*.项目清单(样式)
*.有关资料
附件下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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