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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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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组织对全县地热井取回水计量设施及远传设备进行排查,限期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合法合规取水。
二、整改实施主体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三、整改情况
对未按规定上传实时流量的地热井,已检修完毕,全部达到实时上传。对未按要求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测设备联网的行为已进行立案处罚,并全额缴纳罚金;重新安装流量计按照“前十后五”的标准进行改造,现已更换完毕,并加装铅封进行管控、安装表箱并加锁管控,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验收情况
****年*月,邢台市水务局对我县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验收,一致认定我局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电话: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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