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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崇川区河道维修加固、抢险、清障应急工程--幸福河(滨河东城段)抢险工程(二次)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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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崇川区河道维修加固、抢险、清障应急工程--幸福河(滨河东城段)抢险工程(二次)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就****年**月**日发布的**** 年崇川区河道维修加固、抢险、清障应急工程--幸福河(滨河东城段)抢险工程(二次)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元,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否则按否决投标文件处理。工程结算时,按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结算(详见附件)。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点**分;现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为****年*月**日**点**分。
*、原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内容均不作修改。
*、本补充通知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如有冲突,以该补充通知为准,且作为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挂网】附件.docx
附件下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