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陇南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延续西和至宕昌高速公路全线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的请示》(陇交发〔****〕***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年**月**日,省水利厅出具《关于西和至宕昌高速公路全线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通知》(甘水河湖发〔****〕***号),准予西和至宕昌高速公路全线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行政许可。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后因国家PPP项目政策调整暂缓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延续西和至宕昌高速公路全线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二、在工程建设期,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西和至宕昌高速公路全线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通知》(〔****〕***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三、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负责工程建设及运行期的防洪安全、桥梁自身安全并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道治理及相关规划的实施。
联系人:刘晋盛
电 话:****-******* >****-*******
甘肃省水利厅
****年**月**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