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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住建局既有房屋管理业务平台
三、项目概况
依据国家及省市对房屋安全管理政策文件要求,在市住建局现有信息化基础上,本项目将建立农房、危房等既有房屋全生命周期数据库,强化信息共享和监管力度,打通数据壁垒,夯实数据“底板”,获取并查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安全保险、房屋养老金三项制度数据,着力提升既有房屋质量安全监管的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支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服务具体要求
本项目主要根据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开发农房巡查管理、限额以下工程登记巡查管理、危险房屋巡查管理、消防普查管理、三项制度数据对接及展示等功能模块。
(一)农房巡查管理
农房巡查管理主要包括对农房基本信息、检查信息、复查信息、验收信息、文书条文信息进行管理。
(二)限额以下工程登记巡查管理
限额以下工程登记巡查管理是从开工登记、资料核查、竣工验收、日常检查等环节对限额以下工程信息进行管理。
(三)危险房屋巡查管理
危险房屋巡查管理主要是对危房基本信息、日常巡查信息进行管理,并对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过程进行监管。
(四)消防普查管理
消防普查管理主要是对主体调查信息和分层调查信息进行管理。
(五)三项制度数据对接及展示
对接获取房屋安全保险数据、房屋定期体检数据和房屋养老金数据,并将数据提供至市住建局房屋一张图进行展示。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能转包。
三、报价要求
报价最高限价为**.**万元,报价应包含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四、响应报价说明
凡有意参与的技术服务团队,请根据本需求书的要求逐条响应,编制响应文件,并于****年*月**日**:**前将有关材料加盖公章,以pdf的形式发送至邮箱dgszjjkxk@dg.gov.cn,包括:
(一)响应文件(项目方案、投标报价、项目人员职称证件等,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扫描件
五、支付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凭供应商提交的完税发票和请款说明支付服务费。本项目合同费用以分期方式支付,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或双方协商为准。
附件:评分标准.doc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经办人:黄工,联系电话:****-********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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