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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读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关于高危险性体育 赛事活动管理规定,确保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 动安全有序开展,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 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体政 规字〔2023〕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日 前,福建省体育局印发《福建省举办高危险性 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实施意见》。
本意见适用于在本省范围内申请举办潜 水、航空运动、登山、攀岩、滑雪、汽 车摩托车等列入《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
备注: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 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 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 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高危险性体育赛 事活动的组织者
为自然人、法人和非 法人组织,其中既包 括企业,也包括行政 部门、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等。
备注: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 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 应当依法依规向所属地方体育行政 部门申请许可。
(1)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 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2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 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3制定通信、安全、交 通、卫生健康、食品、应 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备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于海拔、天气、地形等 自然环境复杂,对于安全保障条件有较高要求,组织者 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特点和体育总局规定的许可条件要 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许可机关 A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体育行政 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 行政许可工作。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向赛事活动所在 地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跨行政区域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所在行 政区域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许可方式,协商不一致的,须向赛事所涉及的 各行政区域体育行政部门分别提出申请。
各区域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统一适用《体育总局
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 知》(体政规字〔2023〕2号)及本意见规定 的许可标准办理,不得增设额外许可要求。
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高危险性体 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向赛事活动举办地所属 辖区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 料:
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体育赛事活动 的名称、时间、地点、规模、主办方、 承办方、协办方、参赛条件等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 场地、器材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的说明性材料。 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体育赛事活 动组织者用以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分工的书面协议。 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 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 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 组织方案等材料。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政策咨询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政策咨询联系人:刘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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