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崇义县富硒农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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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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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关于做好****年崇义县富硒农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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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崇义县富硒农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富硒产业经营主体(含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富硒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赣农字〔****〕**号)文件神,为做好我县富硒农业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我县范围内获得富硒农产品认证并从事富硒农业生产加工、富硒产业基础条件好的经营主体(含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且富硒产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二、申报原则

****年富硒农业发展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支持,对****年*月*日后开始实施,****年*月**日前完成建设并能达到预期成效的富硒农业发展项目进行补助。

三、支持方向

支持我县富硒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涉硒企业为核心,打造重点产业、重点示范基地、重点品牌,加快富硒农业产业链建设,价值链提升,推动富硒农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重点支持涉硒项目主体购置农产品智能化、标准化分等分级、数字化精深加工等设备,富硒农产品展示展销等工作,提高富硒产品溢价和销售额,带动农户增收。

四、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项目主体提升富硒产业基地、采购智能化硬件生产设备、富硒品牌打造等方向,加快富硒农业产业链建设;自筹资金部分主要用于配套设施建设、设备安装等,不包括土建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其中,富硒基地提升或富硒农产品加工设备采购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该项目总投入的**%,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万元,已获各级财政资金补助、补贴的设施设备和建设内容,不得列入该项目总投入。

五、申报程序

各企业主体提交的申报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将进行现场核实、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主体资质符合补助条件、建设内容符合支持方向、项目投资无虚报造假情况,并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排序,并提请局有关会议研究,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后立项实施。

六、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应按要求编制《富硒农业发展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并提供项目实施相关佐证材料。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企业主体将申报书统一胶装后一式三份报县农业农村局***室,电子版同步报送cyxnyjkjz@***.com。申报时间截止**月**日,逾期不接收。联系方式:廖路,***********。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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