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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审定的生物医药原料和生物基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化调整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本项目通过规划核实之日止。
附件:
总平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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